线粒体脑肌病是一种罕见的遗传性疾病,主要由于线粒体功能障碍引起。线粒体是细胞内的能量生产中心,负责生成细胞所需的能量。当线粒体功能受损时,各种组织和器官特别是高能量消耗组织如脑部、心脏和肌肉,会受到严重影响。
基本情形 2019年12月,向女士的女儿为其为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2020年4月,向女士因胸痛等症状前往医院检查,5月住院确诊为肺鳞状细胞癌,接受医院白蛋白紫衫醇与奥沙利铂化疗治疗,联合替雷利珠单抗免疫治疗。 期间向女士就诊医院医生还开具住院处方笺,载明“人血白蛋白10g×6瓶”、“替雷利珠单抗100mg×2支(百泽安)”。同日,开具证明书,言明医院药房里没有“人血白蛋白”“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之后向女士于院外药店购买上述药品,花费2.49万元,上述外购药品依医嘱用于向女士治疗。 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仅获赔医疗费6千余元,因白蛋白与替雷利珠单抗药品属于外购药,保险公司拒赔了这部分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女士便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患重症肌无力被拒赔 2018年7月11日,丽丽(化名)的母亲为其购买了的重大疾病保险。 2020年9月,丽丽因突发眼睑下垂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被确诊为重症肌无力(眼肌型)。之后住院医治,经服用溴吡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的治疗后,症状有所缓解,出院后持续服用上述药物至2021年4月。 2021年8月,丽丽无明显原因再次出现眼睑下垂症状,就诊后再次服用溴吡斯的明,并逐渐递激素直至2023年1月。 2023年2月,丽丽再次出现双侧眼睑下垂,并伴有四肢无力症状,就诊于医院,以“重症肌无力(轻度全身型)”进入该院肌萎缩三科住院治疗。经医学检验实验室检测,丽丽抗乙酰胆碱受体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经确诊患有重症肌无力疾病,经过药物治疗两年多,不断复发且恶化。相关症状早已达到保险合同中描述的有关“重症肌无力”的赔偿标准。丽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2021年10月,梁女士无诱因出现胸痛、胸闷、持续不缓解等症状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下后壁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性心脏病、左侧冠状动脉瘘、冠状动脉瘘封堵术后等”。 出院后梁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重大疾病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梁女士因冠状动脉瘘封堵术后并发急性心肌梗死出险,属于保险除外责任一既往症为由,拒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存在左侧冠状动瘘的病情,并进行了手术,术后产生急性心肌梗死的情况。符合除外责任中因先天性畸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或进行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之后梁女士委托理赔帮团队律师代理本案。
确诊2型糖尿病重疾险理赔被拒 陶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属于该险种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范围,后陶女士被医院诊断为2型糖尿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3期,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出院后持续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之后陶女士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重疾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陶女士所患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遂诉至法院。
患乳腺肿瘤理赔遭拒 2020年10月,李薇(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一份医疗险。 同年11月19日,李薇诊断为乳腺肿瘤,同日入院治疗,之后进行了切除术,出院后遵医嘱继续接受化疗。2021年4月,李薇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确认函,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为由拒绝理赔,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薇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基本情形 2019年12月,向女士的女儿为其为购买了一份医疗保险。2020年4月,向女士因胸痛等症状前往医院检查,5月住院确诊为肺鳞状细胞癌,接受医院白蛋白紫衫醇与奥沙利铂化疗治疗,联合替雷利珠单抗免疫治疗。 期间向女士就诊医院医生还开具住院处方笺,载明“人血白蛋白10g×6瓶”、“替雷利珠单抗100mg×2支(百泽安)”。同日,开具证明书,言明医院药房里没有“人血白蛋白”“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之后向女士于院外药店购买上述药品,花费2.49万元,上述外购药品依医嘱用于向女士治疗。 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仅获赔医疗费6千余元,因白蛋白与替雷利珠单抗药品属于外购药,保险公司拒赔了这部分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女士便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患脑血管畸形,行开颅手术 2019年1月,天天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投保人保险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2020年9月,天天因头晕伴尿失禁半小时前往当地医院门诊治疗,之后进行了开颅手术,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赔付标准,但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无奈之下天天只能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患代谢综合征,做袖状胃切除手术 2021年8月,丽丽(化名)在支付宝好医保投保了长期医疗保险。2022年6月丽丽到当地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代谢综合征,并进行袖状胃切除术。手术结束后丽丽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认为丽丽所作的腹腔镜下袖状胃切除术属于整形美容治疗项目,系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故做出拒赔通知。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故提起诉讼。
确诊2型糖尿病申请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理赔被拒 2019年1月,李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2020年7月1李女士经医院确诊为2型糖尿病,为进一步确诊病情,李女士又于2020年8月前往另一医院就诊,确诊为视网膜病变,是因糖尿病引起。李女士认为她的病情已经符合保险合同第三十六项明确约定的糖尿病引起视网膜病变,但在其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为由拒赔。李女士并不认可这样的理赔结果,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