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恶性肿瘤不符合重度恶性肿廇疾病被拒赔 2022年11月19日,小丽(化名)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疾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47万元。2023年9月3日,小丽因身体不适住院,后经诊断为甲状腺恶性肿瘤。医院于2022年9月9日、9月13日出具的病理检验报告和补充报告中载明左侧甲状腺微小乳头状癌,未见脉管内癌栓及神经侵犯。
前言 代谢综合征患者在手术后希望能够获得医疗保险的理赔,但在申请过程中总会遇到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所行手术符合“责任免除约定: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变性手术、牙科治疗、牙科保健及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为由拒绝赔偿。下面将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解析。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Q1代谢综合征只是单纯的肥胖代名词还是疾病? A:代谢综合征是一种临床上常见的疾病,它是一组与代谢异常相关的因素集合,通常包括腹部肥胖、高血压、高血糖水平、高胆固醇水平(高甘油三酯,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这些因素相互关联,共同增加了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其他慢性疾病的风险。 如果一个人同时满足其中的多项标准,就被诊断为代谢综合征。代谢综合征与肥胖、不良饮食、缺乏运动、遗传因素等有关,而且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疾病的风险。早期检测和控制这些因素可以帮助减少相关疾病的风险。在一些严重病例中,代谢综合征患者可能会考虑通过手术干预来减轻其病情,其中袖状胃切除手术就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法。 Q2理赔时需要提供哪些医疗证明? A:在申请理赔时,通常需要提交一系列医疗证明,以确保手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得到验证。特别是针对代谢综合征经过袖状胃切除手术的患者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我们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证明、手术建议书、手术报告、术前检查报告等文件,以明确手术是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的,而非仅为了个人目的。这些证明文件也有助于保险公司评估手术的合理性和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Q3袖状胃切除手术属于整形美容减肥手术吗? A:袖状胃切除手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整形美容手术,而更多地被归类为减重手术。虽然袖状胃切除手术可以显著减轻体重,但其主要目的是改善肥胖相关的健康问题,如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而不仅仅是为了改善外貌。 整形美容手术通常着重于改善外貌,例如隆胸、隆鼻、面部整形等,旨在增强个体的外观美感和自信心。这些手术通常不涉及对身体健康状况的直接干预,而是注重外貌的美化。 袖状胃切除手术的目的是通过限制食物的摄入量,帮助肥胖患者减轻体重,从而改善其整体健康状况。手术后,患者可能会在心血管健康、糖尿病控制等方面获得好处,但手术过程和效果都与传统整形美容手术有所不同。所以不能单纯地认定袖状胃切除手术属于美容减肥手术。 Q4保险公司把袖状胃切除手术认定为整形美容减肥手术合理吗? A:有道理,但不一定合理。有道理的主要原因归功于袖状胃切除手术带来的其中一个效果——减重,才使这个手术存在争议。 争议的核心在于对“整形美容减肥”与“医疗减肥”之间的界定。整形美容手术通常是为了改善外貌,例如隆胸、隆鼻等,而与健康状况无直接关联。然而,袖状胃切除手术是基于医学指标和患者健康状况的决策,旨在减轻体重以减少肥胖相关疾病的风险。 Q5如果被拒赔,应该如何应对? A:其实被拒赔后大多数案件的应对方法基本相同。 1.沟通申诉:确定保险拒赔的理由后,可以准备对应的证据材料,比如鉴定问题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重新审核等,也可以找业务员/保险客服进行申诉沟通。 2.投诉:如果复议申诉未果,可以考虑向银保监会投诉。确保详细描述事情的前因后果,清晰陈述你的诉求。银保监会的投诉电话可能较难打通,但要保持耐心,多次尝试。 3.起诉:如果前两种方法都不奏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Q6起诉后可以从什么方向争取? A:1.条款的效力。主张保险公司并未在投保时对包括“被保险人接受矫形……的整容手术”在内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尽到提示、明确说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认定免责条款本身不生效。 2.手术的性质。主张自己的手术是为了治疗疾病而根据医生建议行手术治疗是合理的且必要的,如不治疗极大可能会对身体健康的造成更严重后果,手术目的并非“矫形、美容”,不属于“被保险人接受矫形……的整容手术”的情形 。 3.合理且必要性。主张自己是遵从医嘱进行手术,保险公司不能利用免责条款排除医院为治疗疾病而采用的正常医疗手段,更不能利用免责条款限制自身作为患者治疗疾病的权力。 Q7袖状胃切除手术的目的是治病就一定可以获得理赔吗? A:不一定,取决于保险条款。有部分医疗险产品都已明确把袖状胃切除手术约定为免责事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手术的目的是减肥还是治病,都属于免责,如果免责条款有效力,则无法获赔。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某保险公司责任免除条款) 最后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某法院观点) 在处理这类理赔案件时,保险公司应当更加注重考虑患者的个体情况和治疗目的,而非仅仅因为手术具有体重减轻的效果就将其划归为“美容手术”,从而导致免责或拒赔的结论。在评估这类案件时,应综合考虑患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治疗的合理性,确保患者的保险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患心肌梗死被拒赔 2015年2月4日,小陈(化名)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 2018年8月13日,小陈因胸痛,被诊断为心肌梗死入住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总计43969.93元。出院后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保险公司拒不赔付。小陈无奈,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患喉恶性肿瘤被拒赔 2016年10月2日,小乐(化名)给自己的母亲张蔷(化名)买了份重疾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 2017年6月14日至19日,张蔷在医院住院治疗5天,2017年6月26日,医院作出病理检查图文报告,张蔷病理诊断为鳞状细泡癌。2017年7月31日至8月25日,张蔷在眼耳鼻喉科医院被诊断为喉恶性肿瘤,事后,张蔷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却以“被保险人投保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患乳腺癌被拒赔 2020年9月3日,赵莉(化名)给自己买了份医疗险。 2021年4月22日,原告被诊断为乳腺癌。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需支付赵莉保险赔偿金4.9万余元,但保险公司拒绝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肝豆状核变性,也叫威尔逊病,是一种罕见的疾病,影响人体对铜元素的处理。这个病通常是基因造成的,意味着父母可以把这种病传给他们的孩子,即使父母本身没有相关症状。
患鼻咽恶性肿瘤被拒赔 2021年5月27日,王明(化名)的妻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2021年6月9日,其妻子又为王明投保了一份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其中医疗险基本保额400万元,重疾险基本保额1万元。 2022年2月28日,王明发现鼻内有肿物,经眼耳鼻喉科医院检查后诊断为鼻咽肿物新生物,后又在该医院进行数次检查,并于2022年3月10日被确诊为鼻咽恶性肿瘤,随后开始住院治疗。事后,王明申请理赔被拒赔,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故诉至法院。
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被拒赔 2020年3月23日,小慧(化名)给自己投保了一份医疗险,2021年和2022年均自动续保。 2022年4月27日,小慧在医院通过腹部彩超发现左肾肿瘤。同年5月12日,小慧到医院门诊就医,医生建议住院手术治疗。5月18日,在医院住院并于23日进行手术,2022年5月27日出院,医院的住院病案及病理报告显示,小慧所患疾病为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2022年6月16日,小慧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资料,隔天,显示理赔未通过,理由是“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次肾血管平滑肌胎防瘤就诊的理赔申请不予通过”。小慧多次找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却仍然被保险公司以“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属于“错构瘤”拒赔,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患右侧颢叶良性肿瘤被拒赔 2016年初,陈华(化名)给自己买了份重疾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 2020年11月2日,陈华被诊断为右侧颢叶良性肿瘤,2020年11月9日做了开颅手术。出院后,陈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2021年4月23日被拒赔。陈华自己所患良性肿瘤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前言—— 在汽车高度普及的当下,除了专属的车险外,也有很多包含“自驾车伤残或身故”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随之而来的是涉及自驾车意外保险的理赔纠纷逐渐增多。在本期分享中,我们将探讨一宗被保险人驾驶自家轻型厢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所驾驶车辆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自驾车范畴为由拒赔的案例,本案最终在理赔帮入驻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赔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