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方云(化名)为儿子小方投保了一份重疾险,2021年7月小方因出现阵发性腹痛送至当地儿童医院急诊治疗,入院诊断为“胆总管囊肿并胆管炎、胰腺炎”,入院后完善相关治疗进行了“腹腔镜下胆总管囊肿切除术、胆囊切除、肝总管、空肠Roux-en-Y形吻合术”胆道重建术,2021年8月出院,出院诊断为“胆总管囊肿、胆囊炎、急性胰腺炎、胆总管结石、胆囊结石伴有急性胆囊炎”。出院后方云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9月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以小方所患疾病“胆总管囊肿”属于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事项为由拒绝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及重大疾病陪护保险金并单方解除保险合同。为此方云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权益。
基本案情投保经过:李某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为xx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投保车辆损失保险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金额为388570元,保险期间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11月13日。出险过程:2020年5月6日15时10分左右,乔某驾驶李某的xx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郑登316省道岳村镇中王庙路段时,与郑某驾驶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同向行驶相撞,造成车损二台的交通事故。该
基本案情投保经过:原告在学校为其女儿梁某先后两次购买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险种包括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附加疾病身故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附加伤害医疗保险(保险金额5万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3万元),保险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以及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上述保险单后面附有《学生意外伤害保
人身保险理赔纠纷,十有七八涉及“如实告知”问题。近日,一位因为涉及“如实告知”导致拒赔的用户,在理赔帮的帮助下(前期法律问题咨询和推荐律师代理本案),顺利获得了5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通过今天案例的解读和分享,希望可以帮助投保人对“如实告知”及“保险合同解除权”有更清晰的认知,指导大家在投保时避免踩上未如实告知的“坑”,也有助于指导未来理赔时利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情简介投保:20
基本案情投保经过:2017年12月11日,张某作为投保人在保险分公司处投保了重大疾病险,保险金10万元,并约定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年限10年,保险年限为终身,该保险合同于2017年12月12日生效。?出险经过:2018年12月6日,张某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被临床诊断为鼻咽癌。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3月11日期间,张某陆续住院接受DDP化疗理赔情况:2018年12月17日,张
基本案情投保经过:2014年10月16日原告家属汪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为10万元的道路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2014年10月16日零时起至2015年10月15日24时止,保险条款第七条第(三)项约定“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被保险人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出险经过:2015年8月6日21时许,汪某驾驶二轮自
基本案情投保:2012年10月10日,投保人熊某作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李某交纳保险费。业务员李某代为熊某签订了个人寿险投保单、保险计划、告知事项等人身保险合同事项。人身保险单载明:合同成立日为2012年10月11日。合同生效日期为2012年10月13日零时。保险期间15年。出险:2014年1月17日,熊某因病死亡。理赔情况:原告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赔,上诉至法院。被告保险公司
基本案情投保经过:2014年5月19日原告作为投保人为丈夫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险,保障金额 12万元。出险经过:2014年10月25日原告丈夫因患低血糖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理赔情况:原告向被告保险公司报案后,2014年12月2日被告保险公司作出不予理赔决定通知书。被告公司辩称合同签订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没有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曾有脑梗、原发性高血压、脑萎缩、原发性癫痫病史。投保人未尽到如实告知
意外险中往往会存在这样的条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的天数内(一般为180日)因该事故治疗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但有些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构成重伤,需要长时间的治疗,经过长时间治疗后仍身故,到这时也超过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付时间,保险公司就会以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时间为由拒赔。对于此类情况,保险责任应如何认定?今天我们就通过具体案例进行解读。
基本案情投保经过:2002年6月23日,被保险人徐某(原告之父)向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200,000元,并于2005年6月23日加保了《附加额外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73,000元,缴费方式为年缴,被保险人已缴费至2016年6月23日。2002年7月6日,被告保险人徐某又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0,000元,缴费方式为年缴,已缴